为保证学院2023年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实施,按照《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检验医学院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 工作原则
把做好复试录取工作作为政治责任和第一要务,加强统一领导,加大组织力度,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
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加强管理,作好服务。
第二条 组织管理
成立检验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复试工作。下设办公室。
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相关人员的培训,时间为3月30日。
复试具体安排
一、时间和方式:
(1)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调剂(第二批次)考生
复试时间:4月19日14:30开始
复试方式: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网络要求、复试环境要求、设备摆放要求、个人仪表及动作要求等,详见学校通知-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第二批次)复试工作的通知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907.htm以及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830.htm)。
二、内容和要求:
详见学校通知-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第二批次)复试工作的通知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907.htm以及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830.htm)
第四条 成绩比例
复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60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五条 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
为确保网络远程复试考核过程平稳顺畅,学院将开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考生模拟演练工作。模拟演练具体时间将通过电话通知。
请考生提前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提前调整好双机位的位置,以免影响模拟演练顺利进行,每名考生模拟演练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第六条 复试监督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督察。
监督电话:86110382
联系人:检验医学院综合办公室
第七条 其他
复试名单见附件。
复试名单-2023033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