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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文章 【发布时间: 2008-04-29】  【点击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


实验室开放

为满足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的变化,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医学检验综合实验中心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条件下,实行对外开放。

为规范开放,方便申请,就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实验中心开放对象

1、对全校各专业各层次学生开放

实验项目包括所有对本科生开设的教学实验项目以及大学生兴趣爱好、第二课堂活动、创新活动等。

2、向科研人员开放

包括教师和研究生科研工作所需要的场所、仪器设备、实验操作和必要的技术指导等。

二、开放实验申请办法

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审批及实施。

三、开放实验管理

1.开放性实验室的日常工作由实验室技术人员管理,其职责是负责开放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易耗物品的管理,安排后勤保障工作,执行学校、学院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申请者应遵守实验室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技术人员的管理。

2.协助指导教师对参加实验课题的学生进行仪器使用的培训,尤其是对精密仪器的使用,未经培训,未掌握操作方法的学生,不得独立操作使用精密仪器。

四、其他事项

1.申请开放实验的学生要有指导教师指导。原则上指导教师由学生自己联系。

2.开放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玻璃仪器如有损坏,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3.参与实验室开放的学生必须熟悉各项实验室规章制度,熟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听从实验室统一安排和调配,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4.本中心只能开出申请者的实验工作经历证明,不对申请者自己所做实验数据和结果负责,能否获得相应学分或其他期待的待遇、利益,由申请者自己向有关管理单位申请。

5.申请者在结束实验时向中心提交实验报告。

开放实验项目

1、 PCR

2、 RT-PCR

3、 质粒提取、纯化

4、 感受态细胞制备

5、 转化、转染

6、 DNA片段回收

7、 基因克隆

8、 蛋白表达

9、 蛋白纯化

10、各种临床酶学指标检测

11、抗体制备

12、各种化学试剂配置

13、SDS-PAGE

14、Western blot 相关实验

15、各种微量元素测定

16、核酸分子杂交

17、实验室开设的所有本科实验项目。

其它未尽事宜,由申请者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协商。

编辑:赵岩 最后更新:2013-3-22 15: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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