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和完善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更好地为培养创新人才的博士培养目标服务,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根据《大连医科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修订)》精神以及《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通知》,综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综合考核时间
2021年12月20日9:00
二、综合考核地点
检验医学院402室
三、综合考核内容及要求
按照《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通知》进行。
大连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