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和完善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更好地为培养创新人才的博士培养目标服务,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根据《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通知》相关要求,检验医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于2021年12月15日完成了初审工作,初审结果如下:
序号 |
考生姓名 |
初审结果 |
1 |
冯长梅 |
初审不通过 |
2 |
刘智嘉 |
通过初审,进入综合考核 |
3 |
王泽龙 |
初审不通过 |
4 |
郭妍儒 |
通过初审,进入综合考核 |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8日。
如有疑义,请联系:0411-86116241(检验医学院科研办)。
检验医学院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