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院2016年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实施,按照《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检验医学院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加强管理,作好服务。
第二条 组织管理
成立检验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素质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成员如下:
组长:刘辉
副组长:孙素娟、李士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赵岩
第三条 复试具体安排
一、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4月1日上午8:30
报到地点:检验医学院405室
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内容和方式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考核考生的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考生笔试科目为临床检验学。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过程中考生禁止携带任何通讯设备和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或材料,一经发现,以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包括外语40分(口语和听力20分、专业外语20分)、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和综合素质20分。均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任何通讯设备。
(1)外语(40分)
1)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考生进入面试前需首先以英语进行自我介绍,包括个人信息、专业能力、科研成果等。
2)专业外语能力(20分)
专业外语为与本专业有关的英语阅读资料,要求考生译成中文。按每小时准确译出的印刷符号计算,低于1000个印刷符号为不及格,2000个印刷符号为良好,达到3500个印刷符号为满分。翻译过程中可携带英语字典(不可使用通讯设备自带软件)。
(2)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
考核本学科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会在面试前以抽签方式抽取专业知识试题,评委会围绕试题内容进行提问。
(3)综合素质(20分)
基本品德修养、职业兴趣、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禁止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暗示评委导师选择意向,否则扣去面试分数20分。
第四条 成绩比例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初试成绩×0.4+复试成绩。
第五条 录取
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调剂考生:专业学位差额复试,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