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按照教育部要求,2017年,我校申报名额为青年教师基金2项,青年教师奖1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年龄限制:35周岁(含)以下,即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申报者须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其他详细条件参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附件2)
三、申报材料
1.基层单位正式申报文件一份(纸质版)。
2.《申报霍英东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人员业绩材料一览表》(简称一览表,见附件3)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及能证明一览表中所填内容的佐证材料一份,若申报青年教师奖,还须提供3-5篇代表性论文全文、著作或教材(电子版)。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书(2017年版)》(签字、盖章后pdf扫描件)一份。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我校任教)推荐,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请推荐者在打印出的申请书中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用)。
4.《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2017年版)》(签字、盖章后pdf扫描件)一份。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我校任教)推荐,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请推荐者在打印出的推荐书中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用)。
注:请各位老师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211.151.90.194/hydjj),下载“通知公告”中的2017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申请书及青年教师奖推荐书安装软件。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填写申请书或推荐书,填写完成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书》或《推荐书》所有内容均须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填写。
2.2017年版
《申请书》或《推荐书》中增加了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党委评价意见的考核内容,各单位(部门)党组织须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及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表现进行考核并填写意见(可参见附件4模板)。评价意见须经所在单位(部门)党组织同意并加盖公章(公章须为原件,不可复印)。
3.青年教师奖是为在教学和研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设立的奖励;青年教师基金是为青年教师从事研究工作提供资助。请各单位(部门)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学校将对各单位(部门)推荐人选进行遴选。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86110045